劳斯莱斯停在泰晤士河南岸。
能在码头看见对岸的历史博物馆。
温斯顿有些紧张——
——因为这一路上,他与罗伯特·唐宁聊天扯淡,突然发现自己这辈子吹过的所有牛逼,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两人来到第三码头,往帝国军事博物馆去。
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谈起工作。
“少爷,您一直都与我说,在帝国军事博物馆,
有一条通向地下的旋梯。”
“对。”
“这故事太离奇,我很难相信。”
“我们眼见为实。”
“我既期待又后悔...”
“后悔什么呢?温斯顿?”
“后悔活了这么大半辈子,才与少爷您相遇。”
两人跟着旅客们的队伍,踏上贝尔法斯特战舰的甲板——这艘舰船,就是帝国战争博物馆。
唐宁与车站的工作人员出示安检盲文卡,就有武装雇员来接引,带着两位贵客进入船舱,找到活动板门和铁壁甬道。
武装雇员就送他们到甬道这里,接下来的路要乘客自己走。
温斯顿感觉十分神奇,
他就像是掉进兔子洞的爱丽丝,梦寐以求的奇遇和冒险即将开始。
从甬道两侧的观察窗形制来看,它像是由许多节潜水艇的休息室拼接而成,刚开始走势又陡又急,脚步声从清脆变得沉闷,就代表已经踏上安稳的河床。
往前再走八百余米,这看似永无止尽的钢铁廊道,就变成半透明的墨绿色玻璃罩体。
温斯顿看直了眼,那是伦敦塔地下的大都会。
泰晤士河与地下水库相连,跟随着这条隧道化为高低差接近千米的大瀑布,落进地下城市的水循环内河。
在瀑布的尽头,就是天穹车站的受洗池——
——每个乘客从甬道中走出,最先到达的地方。
那是用白夫人制品按照百分之三左右的浓度,稀释成约四十吨杀毒水源的巨大池塘,它的高度恰好能淹到客人们的膝盖。
它的装潢豪华,
远超过温斯顿对奢靡富贵的所有想象,
经过这条必经之路时,
温斯顿低头去看水池中的装饰物,那是二十四尊猫咪的银质雕像,从这些兽吻中喷吐出清冽的水源。
唐宁抓住温斯顿叔叔的手臂,两人一脚深一脚浅的涉水前行。
“这是车站的杀毒程序,但凡有吸血鬼敢踏进这片神圣之地,它们会在受洗池里变成一滩肉泥。”
温斯顿立刻开动脑筋,发挥着奇妙的想象力。
“吸血鬼不是会飞吗?”
唐宁立刻指着受洗池道路四周的岩壁,巨人形象的浮雕壁画中亮起红彤彤的监视器光源,与管家说。
“会飞也没用,你跳一个试试?”
温斯顿踏出受洗池,在大理石砖上蹦跶几下——
——从巨人的嘴巴里伸出测温枪,对这调皮的客人“滴”了一下。
“如果你的体温低于二十摄氏度。”唐宁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:“这些浮雕嘴里的测温枪就会换成密集阵——你知道密集阵是什么吗?”
温斯顿立刻点头:“是二十毫米口径的舰载近防机炮...”
“有不少退役的舰装,最终都送到这里来了,继续守护着大英帝国。”唐宁一边说,一边继续带路。
走过受洗池的副厅休息室,紧接着便是一座巨大的塔楼。
它几乎贯通整个天穹车站,像是巴比伦通天塔。
唐宁作为导游,与温斯顿说起这个地方的历史渊源。
“在我们头顶,就是伦敦塔。顺着这座塔一路往下,
能到达天穹车站的辖区,
它的名字叫[雨城],或者叫泪之城。”
温斯顿顺着阶梯一路往下走,看着塔楼窗外的景色。
那是绵延不断的旷野平原,在千米之上的高度往下能看见极远处的风景。
有列车的声音从幽深的地底传来,铁轨轰鸣,汽笛悠远。
“这座塔的名字叫[亚瑟]——它有四百米高。”唐宁比划手势形容着:“大概一百层楼,需要用咱们的双腿一步一步走完...”
温斯顿汗颜:“这地界的管理者就没想过加个电梯?”
唐宁露出奇怪的表情:“可能是古怪的仪式感作祟。亚瑟塔楼有一座单向电梯。”
话音未落——
——巨塔的中心迅速升起一个金光灿灿的鸟笼。
它来得快去得也快,其中的乘客像是在坐过山车,从塔楼底部受到巨力的牵引,几乎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直冲云霄。
温斯顿扶在塔楼的旋梯围栏往上看,这单向电梯由两根钢索和简单的滑轮装置组成。一头牵连着一颗古怪的黄金头骨,另一头即是鸟笼电梯。
每当有客人从塔底进入电梯,黄金头骨会从高处落下,自然重力将这金鸟笼牵引拉扯送去地表。
从塔楼的深坑中传出古钟长鸣,仿佛这块金光闪闪的头骨与铁瓮撞击时发出的钟声。
唐宁解释道:“BOSS把这个仪式,叫做圣诞礼。”
温斯顿不解:“是什么意思?”
唐宁接着解释:“乘客从梅林升降机走出,离开天穹车站,从地狱回到人间,从人间前往天国。从雨城回到贝尔法斯特号——钟声是平安夜即将过去,黎明要到来的意思。”
温斯顿:“为什么要用头骨来敲钟?”
唐宁在思索,在回忆,他这个愣头青从大书库里出来之后,也没读过多少车站的历史,只能拼凑出一个相对模糊的答案。
“可能是凯尔特神话中的典故,战士们的英灵会回到九霄天,用仇敌的头盖骨当做酒杯——酒杯落下,钟声响起,鸟儿带着笼子一起飞上天,最终突破牢笼,回到故乡。”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温斯顿露出期盼的眼神:“真有意思...”
唐宁开始碎碎念,看向无穷尽的阶梯:“不过我说,这条路真的很难走,对于体重超标的胖哥哥来说,连续下一百层楼,膝盖肯定得疼上一整天。”
主仆两人到了泪城的区域,就不再往下。
再往下是车站的管辖范围,温斯顿没有灵感,没有灵视,看不清车票的倒五芒星印记,只能在泪城活动。
唐宁与温斯顿登上了大巴车——
——在车上,温斯顿能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。
与少爷一样,这些人大多都穿着一身米色长衣,他们的话很少,小动作却很多。
譬如在日志本上写写画画,打开手机与人接发消息。
他们身上的首饰看起来昂贵又精致,香水与衬衣,鞋袜领巾和包袱都是高档货。
唐宁与温斯顿说:“斯宾塞叔叔,我想托你办事。”
温斯顿立刻答:“我就是为了这个来的。”
唐宁接着说:“恐怕有危险。”
温斯顿接着答:“我已经击溃了危险,这二十多年来,我一直都在等这个机会。”
于是接下来,唐宁将他的故事,原原本本讲给温斯顿听。
包括玛莎这位吸血鬼前女友。
包括为什么要在伦敦郊野买别墅。
包括劳斯莱斯这辆车是怎么买来的。
包括这笔钱的来路,以及BOSS的真身。
温斯顿听到一半时,大抵能明白这小子内心的仇恨有多么强烈。
他想着,若是自己找到一个梦寐以求的爱人。
相濡以沫数年之久,却发觉同床共枕的爱人早就该送进博物馆里当文物,最终因为这可悲可恨的诅咒死在自己面前,恐怕任谁都接受不了。
等到唐宁将地下世界的规则,都与温斯顿讲清楚。
巴士已经停驻于莎士比亚城区的一个墓园附近。
唐宁交代着:“我去办事,不需要你跟来。”
温斯顿点点头:“去寻找偷盗尸体的血族爪牙?”
唐宁跟着点头。
温斯顿追问:“要我留在墓园做什么?”
唐宁:“为我放哨,这活计很简单——不需要你以身犯险,如果有其他可疑的人,或者可疑的动静,你立刻吹哨,如果这些可疑的事物对哨声敏感,你就摇铃。”
他将传唤铃和哨子交到温斯顿手里,又叮嘱着,“先摇铃,再给我打电话。”
温斯顿拿到传唤铃时,突然有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压在心头。
“好的,少爷,希望你能度过一个平安夜。”
这位老叔叔站在墓园的大铁栅栏旁边,看向幽深黑暗的乱葬岗,还有远方两公里之外的高大石化林地,终于回到现实中,从热血上头的状态里猛然醒觉。
巴车喷吐着尾气缓缓离开。
小少爷头也不回的,提着猎枪与银桩,一头撞进了无尽的黑夜里。
温斯顿孤身一人,顺着墓园外围道路,听着地下空腔中风穴传出的清冷啸叫,找到了一处避风岗亭,似乎很久之前,有警卫在此处值守,如今变成荒废的孤立建筑,破旧的板房里空无一物。
温斯顿蹲在门前,左右张望着,时刻警惕着。
突然收到少爷的短信。
[斯宾塞叔叔,我想了很久,还是觉得应该要和你把事情说清楚。]
[我很抱歉,把你卷进这件事里,在踏进这片黑漆漆的墓园时,我又开始害怕,迟钝的大脑才想起来,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这片地下世界是多么恐怖的事。]
[不论发生了什么事,你可以搭上另一趟大巴回到亚瑟塔楼,坐上鸟笼回到贝尔法斯特,我不会怪你,如果我没有回来,宅子里的东西都归你,我的车也归你。]
[你是个好人,谢谢你。]
[如果你执意要为我放哨,请千万当心,这些血族怪兽擅长伪装,体温和银器过敏反应能让他们现出原形。]
[莎士比亚墓园是泪之城最大的公共墓地,几乎有方圆六公里的主墓区,堆尸地的毒瘴浓雾能让人产生幻觉,在墓地里迷失方向是常有的事,有很多猎人带着猎物去天穹车站做价值评估,卖不出去的灾兽尸体就随意丢弃在这里,它们很可能没死透,或者靠着啃食尸体再次活过来。]
[有不少拾荒者会来这里碰碰运气捞宝贝,不要和陌生人说话,你的模样非常吓人,我相信你能保护好自己。]
[总而言之,斯宾塞叔叔,无论发生了什么,不要主动走进这片墓园。]
温斯顿看完消息,只觉得少爷像个多愁善感的大娘们。
他恶狠狠的说着:“小崽子!居然敢小瞧我?”
......
......
四个小时之后,寂寥的永夜之地,这片安静诡异的墓葬区迎来了第一个客人。
温斯顿打着哈欠,就这么放人家走了——他只是简简单单扫过客人的衣着神态,以他的眼力劲来看,这并不是少爷需要提防的目标,更像是来找乐子的游客。
又过去半个小时,大巴车下来一位形迹可疑的光头男子。
温斯顿终于打起精神,打开录音功能,细细描述着光头男子的容貌特征与衣着细节。
“少爷,现在是晚上九点十一分,我看见一个鬼鬼祟祟提着钓鱼包的光头男子进入墓园,他大概三十岁左右,不怕寒冷,喜欢饮酒,手表和戒指都有划痕,他的右眉弓不自然的上挑,是经常逞凶的面部表情留下的肌肉反射特征。”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“他的右腿比左腿长一点点,这种明显的长短腿特征很少见,钓鱼包里的东西很重,尼龙绳都快绷断了,我不确定那是挖掘工具还是尸体。”
“他没有头发,也没有眉毛,脸上没有胡须,这是职业杀手的特征,在作案现场不会留下毛发——他的指肚有指甲油的光泽,通常杀手也是用这种方式来消除指纹。”
“他把钓鱼包丢下就准备离开。我需要摇铃吗?”
“如果你很忙...不必立刻回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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