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合电子厂。
夏留成跟着队伍,一步一步的往前挪。
烈日当空,排队的人的头上没有一丝遮挡。队伍很拥挤,过道很狭窄,一群人虽然不至于人挨着人,可热浪中的焦躁,也令人难以忍耐。
夏留成穿的工服直接湿透了,有心脱掉,但里面又没穿汗衫,就只能多解开几个纽扣散热,同时用自带的毛巾先擦汗,再扇风。
“干什么呢?耍流氓呢?衣服扣子扣起来。”一名女性管理员从旁边的空调房走了过来。
夏留成撇撇嘴:“这么热的天,谁耍得动流氓?你至少给弄一把遮阳伞啊。”
女管理也没有一味强硬,话锋一转,道:“房间里面有空调,还有冷饮,你要愿意来,就跟我进来。”
“我不去。”夏留成排着的是辞职的队。自从前两天有电话从老家方夏村打过来,他的情绪就一天比一天紧张,今天干脆就辞职了。
然而,现在的电子厂,辞职的人多,入职的人少,许多年轻人经常几天时间就要辞职,能做几个月时间的都算是老员工了。
为了减少辞职人数,电子厂的做法并不是调高工资,增加福利,而是采用各种手段设置障碍。比如现在,长长队伍在丽日当空之下,分分钟累倒一大片,扛不住的,要么放弃辞职,要么就提桶跑路,工钱也不要了。
不仅如此,像是女主管这种人,更是专门诱惑辞职的员工去休息。有受不了,就会脱离队伍,到旁边的空调房里吹空调,喝瓶免费的冰可乐,只是如此一来,再要辞职就得重新排队,许多人都就此放弃了。
夏留成辞职的心再坚定不过了。
他可是杀人犯!
区区一瓶冰可乐算什么?他当年杀了远方叔叔一家人,拿的钱能买一库房的可乐。
可惜花完了。
当年要是忍一下,买套房就好了。
夏留成回想着,不禁有些遗憾。
现在,他身上就只剩下一千多块钱了,好在辞职还能拿到一些工钱,再换个地方租个小房子,甚至可以暂时不工作,窝着玩几个月的游戏,如此隐姓埋名一阵子,想必风声就会过去了。
虽然说,上一次警察们查掌纹,最终没有查到自己,但夏留成也因此而出了一身冷汗。
那一次,他眼看着避不开了,思前想后,自己带着手套,不可能留下所谓的掌纹,所以打着胆子,参加了掌纹的比对,最终的结果,果然是没有人被抓。
早几天的时候,夏留成甚至还会特意的回忆那个时刻,觉得自己真的是智勇双全!
可惜,这种涉及到杀人的命案,不敢也不能在外吹嘘,有几次,夏留成喝了酒,险些酒后吐真言,吓的他后来都很少喝酒了,喝也只喝一点啤酒。
最遗憾的是,夏留成并没有因此而找到女朋友,什么“喜欢不喝酒的男人”的女人,倒是来兑现诺言啊?全都是些不懂欣赏的家伙!
“算了,我喝可乐去了。”排在夏留成身后的一名工人突然将手里毛巾一甩,转身进了空调房。
受到他的影响,又有几个人放弃了。
夏留成撇撇嘴,猜想这人是工厂安排的工贼,他也没理那么多,厂子里奇奇怪怪的事情多了,他这一年来换了好几家厂子,都见怪不怪了。
“喂,你准备换去哪里?”再前面的两个人,此时小声嘀咕起来。
“去聚鑫看看?他们说一个小时28。”
“聚鑫狗都不去,他们要穿防尘服的。”
“28啊,一个月干下来,说不定能月薪上万!”
“你是没干过,那防尘服难受的要死。不光穿着热,你想挠个痒痒都不行,上厕所也麻烦,喝水也不方便,而且还不敢喝的多,否则就要憋尿,你想去厕所请假,不是想请就能请的,最难受的你知道是什么?是不方便说话,你想跟旁边人聊个天都不舒服,到最后,一条线上都没人愿意说话,比坐牢都闷。”
夏留成听的心里一动,防尘服把全身裹起来,那就看不清脸了,不说话更好,免得身边人问东问西的,最后还被认出口音来。
他手里有两张买来的身份证,都是提桶跑路的工友卖给他的,不算全套,但进个厂啥的,勉强够用。
夏留成决定将这个作为备选方案,或者干脆就去聚鑫厂的边上住着,趁着有存款的时间先窝着,等钱花完了,就去聚鑫干两个月,再回来窝半年,估计事情就过去了。
夏留成这么想着,心情变的好了起来,排队也不觉得热了。
从早上开始排队,一直排到下午,队伍才有了移动的趋势,这时候,排队的人已经少了一半。
不干人事的人事部则是走到了队伍的最后面,直接将后面的闸门给拉了起来,然后竖一个牌子,让再来的人明日请早。
明日自然还要排这么长时间的队。
一个冲突不可避免,人事部的几个人随着保安一起涌了出来,这种事情每隔几天就要发生一次,都习惯了。
夏留成人高马大的,但低着头,特意没往那边看。
他现在有事,不敢再招惹麻烦,否则,只要派出所的过来查证,他可不是拘留就能解决问题的。
好容易排到自己,再啰嗦片刻,夏留成拿着不到两周的薪水,默默的出了厂门。
天色擦黑。
夏留成就在厂外吃了碗刀削面,抹抹嘴,再步行回出租屋。
在路上,夏留成看到一家卤肉铺,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,走过去,道:“老板,来两斤猪头肉,不要切。”
“不切啊?好。”老板应了一声。
夏留成“嗯”的一声,近乎自言自语的道:“我祭奠用的。”
“那给您抹个零。”老板很会做生意的样子。
夏留成道了谢,接过猪头肉,再对老板道:“给我叔的。我叔生前对我挺好的,可惜了。”
“节哀顺变。”老板道。
夏留成点点头:“也是没办法,遇到有人太缺钱了,找他借钱,他又不肯借,结果被人闯到卧室里,一不做二不休,全给杀了,唉……他把钱借了,不就好了。”
老板摇头:“现在人借钱,有几个肯还的,到时候要么赖账,要么找个什么理由继续借钱,到时候借是不借,不借的话,岂不是又要被一不做二不休了。”
夏留成猛的抬头,瞪眼道:“人都有一个为难的时候,难的时候你借钱给他,他过去了,总归可以想办法还钱,就算还不上了,也不至于丢了命。”
“什么为难的事,到了要杀人的地步了。”老板剁剁剁的切了半个猪耳朵,装袋子里,递给夏留成,道:“这个不要钱,我随礼的。”
夏留成的眼神缓了下来,接了袋子,叹口气道:“老板你是个好人,你是不知道,追债的人,真追到家门口的时候,那真的是要人命的。”
“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。我以前也借钱给女儿上学的,现在其实也差不多,开了这么个店,转让费就要十几万。”老板每天见人,觉得夏留成的眼神不对,一手拿刀,一手唠家常。
夏留成默默点点头,转身走了。
老板松了口气,第一时间去将门给反锁了起来,回头对听到声音的老婆道:“这厂区呆的人提心吊胆的,回头找个冤大头,把店盘出去算了。”
……
景林新村的出租屋楼下。
牧志洋百无聊赖的靠着一棵树刷手机。
他是跟两名正广局的民警一起出差过来的。黄强民卖人的时候,是将积案专班一起打包卖了的,所以,出差这种苦事,自然不能全让甲方爸爸担着。再者,对江远积案专班的刑警们来说,到京城出差,和到别的什么城市出差,区别又能有多大。
牧志洋虽然经常跟着江远,但没名没分的,自然不好搞特殊化,这次干脆挑了个大城市,想着打飞的来去,也算是轻松。
牧志洋没想到,自己在正广局的第一次露脸,就发生在此时此刻。
说时迟,那是快,当夏留成提着猪头肉,看到出租屋楼下的两名警察的时候,他的第一反应,是转身就跑。
这个动作,他仿佛练习了千百遍,或者说,是在脑海里练习了千百遍,所以,夏留成第一时间就用了出来。
他最值钱的家当都在身上了,只要跑掉,隐姓埋名的生活就是了。
同一时间,穿着警服,正刷着手机的牧志洋和另一名刑警,全都有些发愣。
也就在那一瞬间,牧志洋想都没想,向前跑了两步的同时,右手向后引,右肩向右转动,身上侧对夏留成,接着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华为掷向了夏留成。
同来的刑警这时才刚刚起步,只听到“咚”的一声,同事已是将那三等功掷翻在地。
一个踉跄再摔倒的时间,两名刑警已是合身扑了上去。
夏留成被压住了,先是一呆,接着拼命的反抗,一边拱起身体,一边扒着那袋猪头肉,哭嚎出声:“叔,叔啊,你怎么那么傻?你怎么那么傻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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